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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冷库补贴政策你知道吗?

所属分类: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 2020-12-09    作者:百年冷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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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 2020 年农业生产发展 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0〕3 号)、《农业农村 部关于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农市 发[2020]2 号)文件要求,四川省大力推进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 气调贮藏库等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

补贴对象:重点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建设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农民合作社建设仓储保鲜冷链设施。

建设内容:实施主体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建设设施类型和规模。主要建设:

1.节能型机械冷藏库--主要建在果蔬主产区,贮藏四季蔬菜。

2.节能型机械冷冻库--在肉类、水产品、速冻蔬菜主产区,根据贮藏规模、自然气候和地质条件等,采用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新建保温隔热性能良好、 低温环境适宜的冷冻库(-20℃--10℃)。

3.节能型气调贮藏库--在苹果、梨、香蕉和蒜薹等呼吸跃变型果蔬主产区,建设气密性较高、可调节气体浓度和组分的气调贮藏库,配备碳分子筛制氮机、中空纤维膜制氮机、 乙烯脱除器等专用气调设备,对商品附加值较高的产品进行气调贮藏。



补贴方式: 项目补助采取“双限”,适当支持的原则。

1.限定补贴比 例上限,补贴比例上限不超过仓储保鲜设施造价的 30%(88 个贫困县可放宽至 50%),有条件的市、县可安排地方财政资金适当叠加补贴。

2.实行定额补贴并限定上限,单个主体补贴原则上不超过 100 万元,实施主体按建设设施类型、投资规 5 模、建设规模可选择申报补助金额。

3.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公开申报,实行建设预立 项,项目实施结束经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补助。

2020 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补助目录